項次 | 名稱 | 費用 | 是否團費已含 | 是否為必買項目 | 是否與訂金同繳 |
---|---|---|---|---|---|
1 | 中華民國護照 |
NT$1,500
|
否 | 否 | 否 |
01.成團人數:此為Mini Tour之4~10人迷你團型旅遊行程,4人以上即可成行(僅於國外安排中文導遊全程服務,無派遺領隊隨行)
※於台灣機場提供機場服務人員為您辦理登機手續,回程由越南導遊為您辦理登機手續。
02.參加此Mini Tour行程,您可享有以團體機票票價所包裝出來的優惠。※提醒您~本行程使用之機票票種,恕無法延長天數、更改日期及航班,
且不可累積航空公司哩程數、亦不可事先指定坐席或劃位。(航空公司依旅客英文姓名排序)
03.訂金繳交期限:經客服人員確認後2天內 。
04.尾款繳交期限:出團前七天或於收到說明會資料之後付清尾款。
05.證照資料繳交期限:出團前10個工作日。
01.此行程售價適用於持『中華民國護照』之國民,若非本國籍之旅客,相關售價請洽詢客服人員,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02.本行程住宿為兩人一室,若遇單人報名每位需補單人房差。
03.越南簽證資料:中華民國護照影本-有效期6個月以上(外國護照需附正本)、2吋白底彩色照片2張,工作天5天(不含例假日)。
**越南不接受雙重國籍,只能持1本護照進入越南**
《越南(觀光)免簽證國家: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緬甸、柬埔寨、寮國、菲律賓、汶萊、日本、韓國、挪威、芬蘭、
芬蘭、丹麥、瑞典、俄羅斯、英國、法國、德國、西班牙、義大利,除上述國家之外一律都需要辦越南簽証。》
註:越南政府針對“未滿14歲以下之兒童”(不分國籍),須有父母或監護人之陪同,才能入境越南,若不是與父母或監護人入境越,
皆需準備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小孩跟同行者入境越南的委託書。P.S.關於委託書的部分,旅客須先至越南駐台辦事處申請相關手續。
04.護照簽證自理者,出發當天未帶有效之護照及簽證.....等至機場,導致無法上飛機,所衍生之一切後果及賠償費用需由旅客自行負責!
05.若有特殊餐食需求,請務必最少於出發三天前(不含假日)告知承辦人員,為您服務。
06.班機若因航空公司或不可抗力因素,而變動航班時間,造成團體行程前後順序變更,本公司保有調整之權利。
07.越南地區車程較遠,途中停留廁所休息站,皆賣當地藝術品或當地土特產,並非特定購物點。
08.東南亞因路邊攤衛生狀況不佳,導致團員常腸胃不適,敬請旅客注意!
09.台北緊急連絡電話:TEL:+886-2-25152828
10.接機:接機的親友可事先撥至桃園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查詢班機抵達之時間,以免久候或遲到。
桃園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電話:03-3834631
11.其它:東南亞地區集體遺失護照甚多,機票及護照旅客請自行妥善保管,最好分開存放。
12.如遇不可抗拒情況,本公司保有變更航空公司、飛行班次及交通工具或旅行方式之權利。
13.本行程餐廳將視餐廳公休日將略有調動,用餐時間依實際行程安排做調整,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14.為保障消費者及本公司雙方平等互信之權力義務,旅客報名繳交訂金後,一切法條精神依據觀光局公佈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合約書』為主。
15.團體報名截止後,若團體人未達派遣領隊之人數,雙方改採以『國外個別化旅遊定型化合約書』,為雙方最終權利義務之依據。
※即日起河內新規定,以下幾個景點(巴亭廣場、胡志明陵寢、主席府、胡志明故居、一柱廟、西湖-鎮國寺、文廟 等景點),規定不能穿短褲、短裙、
無袖的衣服,請提前準備長褲,以免無法入內參觀。
【越南小費參考】
過夜遊船:船上小費每人美金10元起(工作人員服務+床頭+行李,於下船給即可)
床頭小費:每間房間每天20,000越盾
行李小費:每件行李每次10,000越盾
觀光電瓶車小費:每人20,000越盾